权利人在本市每日公开发行的主要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满20天后,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登记部门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刊登遗失声明的整版报纸、以及其他必要材料申请补证。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或者预告登记的,房产所有权人应当会同相关权利人一并换发相应的房产他项权证或者登记证明。